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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7章 萧让强奸案(3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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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大梅扭头看向屏幕,点了点头:是的,就是这个!

程儒言:是什么人让你偷的?

一直是电话联系。我不知道是什么人,我没见过那个人。郑大梅手指宁稚,那个人的电话号码我已经给宁律师了!

程儒言补充新证据。

是关于郑大梅丈夫收到的一百万报酬的银行流水,以及郑大梅将装有安全套的白色袋子放到垃圾桶旁边的监控画面。

程儒言:审判长,被害人提交的本案唯一的物证——含有被告人DNA的安全套,其实是保洁郑大梅从被告人夫妻房中盗取,然后出售给他人!我方申请作废此物证!

公诉人:反对!辩护人所谓的用以收买证人制造伪证的一百万元流水,是案发之后才转入证人郑大梅丈夫的银行卡里,并且为境外洗钱账户转入,无法查明资金转出方,我方认为,这亦有可能是被告人用来收买证人做伪证而转入!

装有萧让DNA的安全套,是本案唯一的物证。憾凊箼

如果这个物证就此作废,那么判被告人有罪就更难了。

检方不会轻易放过这个物证。

程儒言:证人曾多次将装有安全套的白色塑料袋放置于距离小区附近一公里处的垃圾桶旁,时间是案发之前!有监控录像为证!

公诉人:保洁每天丢垃圾,拿东西去垃圾桶旁放着等环卫收走,不是很正常吗?辩护人如何证明那个白袋子里装的就是本案的物证?

程儒言:这是基于证人的证言证词而认定的事实!

公诉人正要开口,法官敲响法槌:法庭辩论还没到,你们在干什么?

公诉人坐正身子,没再多言。

法官:辩护人还有没有问题需要询问证人?

程儒言:没有了审判长。

法官:公诉人呢?

公诉人:没有了审判长。

法官:辩护人和公诉人,是否需要增加新证据或者新证人?

程儒言:我方申请传唤新证人郑志勇出庭作证。

法官:同意。

新证人郑志勇在证人席入座。

程儒言:证人,请你向法庭介绍你自己。

证人:我叫郑志勇,是郑大梅的丈夫。

程儒言:10月上旬转入你银行卡里的一百万元,是怎么回事你知道吗?

证人点点头:我知道。大梅九月份就跟我说过了。

程儒言:郑大梅跟你说什么?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

证人:九月中秋节那天,我俩打视频,大梅说有人让她偷老板夫妻的套子,成功了就给她一百万。她担心是骗子。

程儒言:然后呢?

证人:我跟她说——骗子喊你偷金银珠宝还差不多,骗子要套子干啥?肯定是你老板在外头有私生子,不认人家,人家上门偷套子去做亲子鉴定!

程儒言:继续。

证人:我当时一直劝她接这活儿,大梅同意了,但她不怎么识字,不会用银行卡,我就把我的银行卡号发给她,让她发给那人,把一百万转到我卡里。当时我俩商量着拿到一百万,就在俺们老家最好的地段买套房子。过了国庆没几天,那一百万就转进来了,我立刻喊大梅辞职回老家,我俩就拿着这钱,全款买了一套精装修的二手房。

程儒言拿起手边一份证据材料:审判长,这是证人给郑大梅发送银行卡的微信聊天记录。他在微信里对郑大梅说——让他们转这号儿。来钱了我跟你说。来钱了咱俩就能到城里买房了,你得把这事儿干好了!微信聊天记录的时间是今年的9月17日晚上九点多,就在案发之前半个月!

他看向公诉人:公诉人刚才的意思——这笔钱是被告人用来收买证人郑大梅,用以作伪证,为他被控于9月30日晚上强奸被害人的案子脱罪。我想请问公诉人,难道被告人已经提前半个月知道自己会在半个月后的晚上被人诬告强奸?

庭警把证据材料送到法官助理手里,法官助理将新证据材料同步上传到屏幕里。

法官和两位审判员看着屏幕上的微信聊天页面,频频点头。

程儒言:尊敬的合议庭,被告人是国内排名前五的综合律所的高级合伙人,亦是一名资深律师!近五年来,他的平均年收入超过九位数;他的妻子,亦是另一家律所的创始合伙人,二人相恋多年,原定在案发后的第二天举行婚礼,试问大家,这样一个受过高等教育、家境幸福、感情美满、深知违法犯罪代价的人,他怎么会去侵犯一名女性?

宁稚看向萧让。

萧让则神情磊落地看着合议庭。

他原本长相就周正,此时配上干脆利落的短发,就显得更加正气了。

法官宣布休庭,等待下一次的庭审。

宁稚不舍地望着就要被庭警带下去的萧让。

萧让对她笑了下,眼神却是看得出忧郁。

看守所的日子肯定不好过,宁稚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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