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传是金一燕警校毕业后没过实习期便受了重伤,伤好之后,直接被雷泷带出国,从此便过上了游手好闲(骄奢淫逸)的生活,这样的人生让在他每每和警校同学聊天,都觉得汗颜。
于是,在雷泷重归警队后,金一燕软硬兼施做了雷泷的线人,而宠妻成瘾的雷泷为了满足金一燕的愿望答应下来了,但条件是干完这一票乖乖和他回到那个小岛国继续游手好闲(骄奢淫逸)。
虽然如此,雷泷还是背地里要求警局派出十个高手在暗中保护金一燕。
这天,打探到消息的金一燕放出消息让雷泷到酒吧见他,而对于爱人并不值钱并早就收到消息的雷泷为了讨小爱人欢心,还是跑到酒吧配合他演了这出戏。
雷泷和金一燕在书中的这一段,有很多让看官啼笑皆非或温暖感动的小插曲,雷泷的痞子味儿也在其中表现的十足,不过影片把故事剧情缩短以后,呈现出来的东西是十分有限的。
比如,在金一燕要求做卧底的时候。
雷泷最终答应时,谈条件:行,干完这一票,你乖乖回F国,再也别惦记回国。
金一燕:啥叫干完这一票啊,怎么说话呢,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土匪强盗呐。
雷泷压住金一燕:那如果我说,回F国,以后乖乖让我干呢!
金一燕:流氓色狼!不过我喜欢,嘿嘿嘿!
比如,在雷泷要求警局暗中派十个高手保护金一燕时。
局长:你要我派十个高手保护一个弱鸡,那我要他干什么!
雷泷:你要他什么都干不成,但是,我要他,什么都能干!
局长:你……这是什么意思?
雷泷:意思是,想要老子给你卖命,就要把我的祖宗像祖宗一样供着!
局长:……好吧。
书中对金一燕在酒吧出现这一段做了很多交代和铺垫,但是,演电影不可能让楚晗以书中的形式从金一燕人生的最初开始感受和演绎,剧中金一燕之所以出现在酒吧里的交代,都是通过雷泷交代的。
楚晗要开始表演的人物金一燕是从酒吧开始,他一上来的镜头就是个穿着大胆和行为举止开放的酒吧侍者,手里端着托盘在千姿百态的客人中穿梭,给人供应酒水的同时,免不了要遭受咸猪手。
所以,金一燕有着绝对玲珑的身段和令人垂涎三尺的圆翘屁股,而每次都能成功躲避咸猪手的金一燕,身体亦有着绝对令人销魂的柔软灵活腰肢。</p>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