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茵长得好看、干活又能干,队里多少小伙子心仪她,便是河窝子屯的本地青年,都有不少对她有意思的。
无奈徐茵对谈对象这事儿压根不上心,把单身小伙儿的示好视作友好,并始终保持着该有的距离。大家私底下摩拳擦掌想找她表明心意,但真的和她面对面说话了,又不敢开这个口。想到她那单挑十三头狼的战绩,真怕她一个不高兴,把他们给揍了。
我觉得徐茵不会同意。陈达明言之凿凿,我问过她,她的理想是开垦更多的荒地,为祖国囤更多的粮食。她不会轻易陷入儿女情长。再说了,咱们最多三年就要回去,程同志的工作单位却在这里,光这一点就不合适。
被队友说不合适的两人,此刻在屋里大眼瞪小眼。
程少瑾被徐茵打量得有些不自在,从贴身口袋里摸出那枚狼牙:上次来,实在有些匆忙,没来得及感谢你的救命之恩。
咦?
徐茵看了看狼牙,又看看他:那天在林子里的,是你?
嗯,还有我战友,谢谢你救了我们。
徐茵了然地点点头:我说上次看到你,怎么那么眼熟。不过你不必放在心上,我也是恰好路过,换成其他老百姓都会这么做的。你们可是最可爱的人。
听到最后一句话,程少瑾的耳朵尖莫名有点发烫。
不管怎么说,都要感谢你,没有你仗义相救,我俩早就成为一抔黄土了。
他从衣兜里摸出一张事先写好的便签:这是我的名字和联系方式,以后有任何事,尽管找我。
徐茵正要推辞,眼角余光扫到他的名字:
程少瑾?
原来是小瑾同志啊!
她释然地笑了。
感谢命运,再次让你我相遇。
行!那我就不客气了。
她利落地收起便签,朝他展露一记笑颜,灿烂的笑容令冬日都失色。
这天气,来一趟不容易吧?吃顿便饭再走!人也暖和些。这些都是我入冬前囤的好东西,一般人我可舍不得拿出来招待,你有口福了!
徐茵拿出第一场大学前托方大娘熏的兔肉、晒的豆角和菌菇干,决定炖个豆角焖兔肉给他尝尝。另外还拿出一小瓶老白干,一会儿还要冒着风雪走回去,给他喝点小酒暖暖身子。
得知徐茵留程同志吃饭,陈达明和周海军对了个意外的眼神:
徐茵竟然留他吃饭?
还拿出她平时舍不得吃的熏兔肉?
还请他喝酒?
肥水真要流外人田了?
……
你俩杵在这儿干啥呢?付队长走过来,给了他俩一人一脚,今天轮到谁烧火?谁做饭?还有空闲聊天。
又轮到我俩了啊?陈达明指指自己和周海军,这么快?感觉上一轮刚结束没多久。
付队长一脸没好气:不是你俩是谁?
……
某个走运的家伙,在徐茵屋里烤火吃肉,他们却要苦哈哈地烧火做饭。
人比人气死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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