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悠哉人生: 第866章果然一听方默南的问题,倪宝红来了精神,抬头说道,我说,这你就不懂了。那当时的帝都,不论是有钱的,还是没钱的,即便是拉车干粗活的人,忙活了一天,也会进茶馆,或者上茶摊点上一壶‘高末’,这叫会享受。有钱的那叫真讲究,没钱的那叫穷讲究。但不论真或穷,都离不开讲究不是。这烧麦也一样,配醋吃更为绝妙。说着他夹着烧麦蘸了醋,放进嘴里。比都一处的还好吃。
那当然!方默南臭屁地说道。
方默南见他恢复过来,接着附和道,要想吃得舒服,最后要喝一碗白粥,大米的或小米的或大米绿豆的均可,千万不能是带肉的咸粥,否则便‘老外’了。
管我们什么事? 费斯和修斯吃得正香呢?突然听见‘老外’二字,还以为说他们呢!
呵呵……众人相视一笑,方默南笑着解释道,不管你们的事!只是打个比方,比喻而已!
哦!
人多吃得就多,男子自不必说,就是女人一人连吃两屉,白粥也喝得见底,都不在话下,吃光光后,才满足地放下碗筷。
脸上都是一脸舒服惬意地表情,吃得好饱!默北笑着说道。只有在家里吃得舒心、顺心!
放心!以后保证你们吃的都舒心。姥姥笑着道。
呵呵……谢谢姥姥!默北挽着姥姥胳膊撒娇道。
傻孩子,谢什么?姥姥轻抚着她的头道。
走吧!我的歌词写好了,你们要不要先睹为快啊!方默南放下碗筷,擦擦嘴,起身说道。
要,要当然要!默北和修斯立马起身,催着方默南赶紧去拿歌词。
方默南回到卧室拿着填好的歌词走到客厅递给了默北和修斯他们两个。
两个人迫不及待地接过歌词,看了起来,费斯把音乐放了起来。
修斯拿着歌词,和着音乐唱了起来,眼神闪闪发亮,越唱越high,越唱越有感觉。兴致所来,修斯还在间奏的时候,做出怀抱着吉他的动作,舞动起来。
听众费斯越听越来劲儿,够爷们儿,听得他心潮澎湃的,拍着手跟着音乐肢体摇摆起来。
倪宝红听得不自觉的手跟着打起了拍子。
一曲终了,修斯激动地说道,方医生,很棒!音乐中有种坚定和克制的东西,很直接地打动我。
作为一个听众,这歌词或高昂、或激越、或嘶裂、或悲愤,无论情绪如何变化都能撞击人心。费斯感慨地说道,这个词直接写到我心上 了,歌词风雅,唱出人的悲欢离合、充满血质,震撼人心,想起了刚到纽约的时候,就像你写的歌词。
我的愿望继续坚持下去只有靠自己,看着那些口是心非 ,还有数不清难熬的黑夜, 在无法逃避的黑暗中 ,今天的我还是假装入睡 。我非常憧憬,对天堂纽约憧憬的要死, 我拎着单薄的旅行袋 ,徘徊在十字街头, 咀嚼着粗糙苦涩的沙尘 ,我的正直心被现实按倒在地 ,现如今浸透骨髓 。
简直是我刚到纽约的真实写照!
虽然费斯激动处说的是英文歌词,但方妈和方爸连蒙带猜还是能听懂一些,激动中的费斯说话太快。有了方默南给的中文歌词方妈他们总算知道费斯在说什么了。
对啊!对啊!从明天起又有冬日寒风吹向我的脸颊, 即使那样, 即使它们羞辱着我。 我也会毫不介意的坚持活下去 ,我赤着脚 ,数着寒冷而结冰的夜晚 ,但我爱着这城市也恨着这城市 ,我是个对地狱向往要死的大笨蛋 ,我只是漠然的默默呆立着 ,在不能缺席的大都市 假如愤怒之酒流淌出来,就会浸透我这个傻瓜的骨髓!修斯说的很慢,似感慨、似品味,好似回忆!总之方妈他们听得懂。
如果你爱一个人,送他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送他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方默南手支着下巴,漫不经心地说道。
这首歌写出了青年独闯大都市的憧憬与愤懑,也写出了刚刚移民而来的在大都市打拼的小人物!费斯感慨地说道。
哈!一些声音总是能另人充满力量。方爸坐在沙发上双手交握支着下巴说道。
现实的写照!春运,旅途,外乡人,城里打工,信任,熙熙攘攘,互相谦让。年轻人追求幸福的过程中,那些彷徨、苦恼都表现出来了。方妈顿了一下接着道,修斯沧桑的声音中又不失对大城市幸福生活的那种渴望。
方妈挑眉道,只是我很好奇,咱家南南,没有过这样的经历,为什么写的好像亲身经历过一样。
呵呵……不得不说女人比男人敏感,方默南被他们看着硬着头皮掰扯道,每天出去溜达,看到的呗!
方妈释然,云县经济高速发展,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打工族,来城里淘金的人们。
富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 其实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城市都一样,物质社会发展到一定的程度的必然产物,最终取决于你以那种态度对待这个现实。方默南淡淡地说道。虽然大城市里生活成本高,高房价,物价压得让人喘不过气来,但是大多数的人还是不愿意离开,又爱又恨。带着梦想走在城市的每个角落。
话锋一转,方默南夸赞道,修斯唱的 好,嗓音粗犷、深沉、充满沧桑感,内里蕴涵着一种即将爆发的巨大能量。当我遇到挫折或心情时,他的音乐会使我镇定自若,面对困境也会信心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