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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4章 我去去就来(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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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飞听得目瞪口呆。

他当然知道盛辉和天福两大集团。

前者在大半年间突然崛起,后者是这一带老牌的地表公司。

不管哪个集团,都财大气粗,能人无数。

地面上的冒险者或佣兵,等闲不敢招惹他们。

就算是‘暴雪基地’的‘雷火’也不敢造次。

可罗阎却说要去把人干掉,他说得就像是要去将落在地上的叶子扫干净般轻松。

宋秋棠已经习惯罗阎这种自信的口吻,她反倒看了叶飞一眼:这孩子不该卷进来,不然让他回去吧?

叶飞没等罗阎回应便道:不行!

如果袭击你们的,果然是天福或盛辉的人。

这会他们恐怕在基地里已经安插有眼线,如果我从野外回去,说不定会被他们察觉。

罗阎有些意外,叶飞的心思还算谨慎。

如此想起来,叶飞、小刀和小不点三人。

小不点修炼天赋最佳,小刀长于击技,只有叶飞在这些方面资质都很平庸。

不过,他的脑筋转得很快,这大概是‘鼹鼠帮’能够在‘暴雪基地’生存下来的原因。

你们两个都留在这里。

罗阎拿起‘龙象’:我去去就来。

与此同时。

之前罗阎他们被袭击的地点来,来了一支车队,全是经过改装能够在雪地里行驶的车辆,架设有高速射击机枪。

车门拉开,有人陆续走了下来。

走在最前面的,是个五十出头的中年人。

他浓眉方脸,虽然脸颊两边的肌肉开始下垂,但整个人还是给人一种极有威严之感。

中年人穿着毛领长风衣,雪地上的风吹得他领子上的毛皮一阵晃动。

他环顾四周,说道:人跑了。

中年人转过身,看向后面两人说:景元,都佑,我不管你们用什么办法,一定要把那个混蛋的脑袋给我带回来!

阮秀是我唯一的孩子,她不能就这么白白死了!

眼前这个中年人,正是天福集团的创始人阮天福。

被他寄以厚望的两人,均是三十出头的男子。

一者身形修长,背负长剑。

一者身材健硕,背盾负枪。

两人均点头称是。

他们是剩下的两名‘天官’,负剑者景元,负盾者都佑。

阮天福朝附近看了眼,然后钻进了汽车里,车队便自雪地上离开。

身形修长的景元走到了雪地摩托的残骸附近,看了下天空,天空正飘落着雪花。

积雪已经在雪地摩托的残骸上铺了一层。

你怎么看?

都佑的声音低沉极具磁性,他走了过来,用一把漆黑的长枪挑开了几块残骸。

景元叹息:这个任务非常艰难。

都佑点头:我们以逸代劳,一口气丢了好几颗‘夏花’,都没有把他炸死,的确不简单。

景元摇头:我指的不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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