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砂: 分卷阅读85的。
吃完排骨,又尝了下手撕包菜——果然比起肉,最简单的素菜最考厨艺,包菜味道还行,可惜过于软烂,丝毫不脆。
这个也不错。
好在蒜蓉虾是真的好吃,叶织吃掉半盘,夸大其词地赞美了一通。
夸完后她猛然发现,自己好像也变成了滤镜深厚的恋爱脑,并且一有时间就想和男朋友腻在一起,懒得搭理朋友,似乎没什么资格再耻笑李晚柠。
原来李晚柠也不是真心认为她男朋友做什么都好,而是对于明明不好的,也只吹只夸不肯说实话。
吃过饭,叶织说:像这样自己在家做菜还挺减压挺有趣的,下次休假我和你一起做。
宁廷森点了点头:但是快开学了,我每周要去医科大上两次课,时间会比较紧张。不过我们住在一起,起码可以一起吃早饭。
叶织哼了一声,口是心非道:谁答应了以后要和你住在一起。
那什么……宁廷森斟酌了一下措辞,问,你还……不舒服吗?
叶织怔了一下:不舒服?没有啊,吃过饭就不困了,出去逛逛吧?
宁廷森干咳了一声,说:你刚刚不是说很疼?现在不难受了吧。
……
明白过来后,叶织脸上一红,再也装不出淡定,白了他一眼:你是变态吗!
宁廷森:……
天气好,两人打算去海边喝咖啡看日落,临出门前,叶织收到了谢嘉淮发来的信息。
【姐,我等下就回家去了,妈妈没说我,这两天谢谢你。】
叶织想回知道了,临点发送前,犹豫了一下,删掉了——【我马上就回去,一起逛逛,看场电影什么的,你再回家。】
回完这条,她转头对宁廷森说:我们一起带谢嘉淮出去玩玩吧?他在家里窝了好几天了。而且这两天在我家,我一直早出晚归的没管过他,饭都没带小朋友吃过一顿像样的,有点过意不去。
宁廷森赞同道:应该的。
宁廷森家离叶织家不远,叶织出门前给谢嘉淮发了条信息,让他等在商业街附近。
带小孩子玩,海边看日落什么的自然不合适,见到谢嘉淮后,叶织选了商场负一层的步行街。
这条地下步行街连接地铁,又位于本市最大的商圈,人流量非常大,高冷的叶小姐最怕人多的地方,过去从没逛过,因而看到什么都觉得稀奇。
看到自动棉花糖机,她拽着谢嘉淮和宁廷森站了过去,饶有兴致地看一个小朋友扫码拿到一支粉色棉花糖,回头对谢嘉淮说:我给你买个棉花糖吧,你要什么口味的,草莓的怎么样。
谢嘉淮:我不吃这个,这是小孩喜欢的。
叶织:不,你喜欢的。
谢嘉淮摇了摇头:我都十六了,真的不喜欢。
宁廷森嗤地一笑:我喜欢,给我买一个吧,草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