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时间:2023/4/2322:11
标签:红烛泪
红烛斑斑泪,
雨夜水国吟。
离人叹悲伤,
谁知十年苦。
昨夜梦中甜,
明朝哪边转?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颠倒人间事,
何日明眼看。
天子书香捧,
众仙流连哭。
只记前朝喧,
哪管身后事。
寄文与君读,
细细深思量。
不敢说解脱,
惟愿我心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顽石一颗赞,
碾作沙尘土。
莫要问因果,
冥仙自掌握。
从此做好人,
报与诸君笑。
2023年4月24日
创建时间:2023/4/2410:15
标签:从《三体》到《红楼梦》
几天前把刘慈欣先生的《三体》第一部看完。《三体》成名已有数年,但俗务繁杂,竟无暇。好在,终于抽出时间,和刘先生神交数日,了此心愿。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看完《三体》,我第一个想到的是当一个弱者被其他人伤害,他或她是否可能会憎恨人类,进而当起带路党,引异族前来攻占。就像《三体》中的叶文洁一样,冒天下之大不韪,向外星人呼救。其实,用脚指头想想,就知道这样的事,每时每刻都在发生,这为人性,和道德无关。清末八国联军进北京,带路,鼓掌,甚至欢呼雀跃的正是北京普通的老百姓。慈禧仓惶逃窜,众百姓看一出大戏,出一口恶气,这一辈子值了!《圣斗士》中的潘多拉把自己的护身符送给一辉,送一辉去极乐净土杀死自己的亲弟弟——冥王哈迪斯。潘多拉也当了一回带路党,因为哈迪斯根本就是邪恶的化身。赵敏是元朝的郡主,却喜欢明教教主张无忌,帮助张无忌反元建明。这更有点离谱,赵敏可是妥妥的蒙古人,但竟然反叛自己的国家和民族。看来,人性确实高于一切,高于一切的国籍,亲缘和民族之分。
我在网上曾经看见过一个争论,争论划分人的最终的区隔到底是什么?有的红灿灿的网友说:是阶级!阶级性是人类社会最根本的属性。大谬矣。
一个农村女人,被丈夫殴打,族人虐待,终于逃到县城,给一个女主人当保姆。女主人还有一个儿子,他们都很善良,对保姆很好。一天,村里的族长带人到县城要抓女人回去族规伺候。女人拼死反抗,说什么也要留在县城,留在女主人身边。女主人大怒,骂族长:混蛋!你们无权干涉她的人身自由。儿子立即拨通110,要找警察来干涉。儿子还说:我好几个同学都在城关派出所当领导,我现在就打电话。
族长慌了,在乡下,他说一不二。但这里是县城,女主人打扮优雅,住一套干干净净的三居室,看样子就非寻常人等,族长有见识,族长知道惹不起。族长和族人们甩下一句狠话,对女人说:你有本事一辈子不回乡里来!说话,赶忙走掉,他们害怕警察真的来抓人。按理说,女人和族人们不仅有血缘关系,而且同是乡里下等人,但女人最终的依归却是县城的女主人和她的儿子。阶级性被打破了,穷帮穷,富帮富那一套不管用了。
换个故事,你真的相信王熙凤能依靠同样贵族出身的老公贾琏?曹公早就给她算了命: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好在,王熙凤有一种人所不及的大度和气量。她虽然寡毒,却对一贫如洗的刘姥姥态度和蔼,有疏财之谊。刘姥姥何许人也?看似一个乡下寡妇,实为一名修炼有年,位高权重的明教香主。有刘姥姥的帮助,王熙凤虽然难逃一劫,巧姐却死里逃生,一生平安。
刘姥姥早就看破所谓阶级只不过是一种表面现象,她到贾家就是去最终确认谁当救,谁不当救。刘姥姥到宝玉的床上睡一觉,还放臭屁,其实是告诉我们:宝玉绝对是她的心中所选,无论宝玉是不是个莫效此儿形状的纨绔子弟。不要在刘姥姥面前说什么纨绔不纨绔,刘姥姥比你们聪明,她精着呢!凤姐没有刘姥姥那么聪明,也不是宝玉那样的天选之子。但她无意中投了刘姥姥的缘,最终有一善报,也是命数,旁人非议不得。
再又来,还有谁是刘姥姥的心中所选?宝钗还是黛玉?非也,非也。是探春啊。板儿到探春房里胡闹,刘姥姥一个巴掌就打过来,骂板儿:下作黄子。可见,刘姥姥有多维护探春,连自己的亲外孙子都照打无误。在老人精刘姥姥那里,富贵贫穷,权势下贱,全是虚妄。真正值得关注的是这个被观察的对象是哪一条路上的人,走水路,还是山道,是猎犬还是飞鸟,这才是刘姥姥真正的心心念念。
至于钗黛一体的宝钗和黛玉,刘姥姥的态度是相似的。刘姥姥看见雪洞一样的蘅芜苑,一言不发,也没有任何的心态起伏,似乎忽然就高深莫测起来,和前面逗贾宝玉去找若玉小姐,判若两人。刘姥姥看见黛玉留神打量了黛玉一番,为什么要留神打量呢?似乎曹公在暗示我们刘姥姥对眼前这个才女持有某种怀疑态度。联想到后来黛玉说刘姥姥是母蝗虫,可见她们两方很可能都没有看对眼,相看两厌。
不得不提的是刘姥姥对惜春的态度,刘姥姥一见惜春,就跑过来拉着惜春说:我的姑娘,别是个神仙托生的吧?即使相信转世轮回一说,人也只能是人托生的,怎么会是神仙托生的呢?何况还我的姑娘!可见,刘姥姥有多喜欢惜春,不仅认为干女,还要把她和神仙联系起来。即使宝玉,探春也自愧不如。
说回《三体》,叶文洁背叛人类,求助外星人,却引起人类本身的意识分裂。人类分成:降临派,拯救派和幸存派三个派别。降临派希望外星的主摧毁邪恶的人类;拯救派认为外星的主是神,他们顶礼膜拜,希望得到神的庇佑;幸存派希望主摧毁人类的同时,保护自己的安全,让自己可以幸存下来。依我说,降临派恶毒,拯救派幼稚,幸存派自私。真正需要走的道路是发愤图强,在主到来之前,就已经超过主。那么无论主是支持哪一派的,我们都游刃有余,进退有据。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叶文洁向三体人发消息,收到的却是一个善良三体人:不要回复!的回答。其实,哪里都有善有恶,正像我前面说的一样,我们不一定要全世界的无产者联合起来,因为未必联合得起来。但我们可以寄希望全世界善良的人联合起来,他们是有共同的意识基础的。当所有善良的人,甚至包括三体人中善良的人,主里面善良的主都联合起来,这股力量足以把我们生活的世界变成一个幸福的乐园,这就是神的恩赐了。
贾母过生日,南安太妃来贺寿。贾母说:再只叫你三妹妹陪着来吧。南安太妃来贾府的目的并不单纯,显然有替贾府姐妹说亲的意思。贾母自然心领神会,但却只要探春出来。可见,贾母有多重视探春,希望探春能像元春那样,成为贾家的另一根支柱。最终探春远嫁海外当王妃,显然和这一次生日宴有关系。探春难道不是神的礼物?大厦将倾,祭出一根擎天柱。探春还没有出嫁,就已经在贾府理政,改革,将来更不可限量。靠着探春这个能干人,贾家再过几年好日子,想来不成问题,这就是善的力量。如果叶文洁生命中有一个探春,其实根本不必救助外星人,求人不如求己,有爱人还要什么三体人,三体人一边凉快去。
至于宝玉,是不是很像叶文洁。家财散尽,家破人亡,不知道家在哪里。叶文洁当上组织的首领,游荡在降临派和拯救派之间。宝玉呢?会不会被刘姥姥看中,拉他去当明教的教主。板儿是否就是宝玉的一个分身,换句话说,宝玉其实是贾母和刘姥姥共同的孙子。既然宝玉神魔两通,阴阳相济,理应为皇为帝,当个教主也不为奇。就好像黛玉说刘姥姥是携蝗大嚼图,刘姥姥只带了孙子板儿一人,看来板儿就是蝗。但曹公更可能的意图是板儿应该为皇,把那个虫字去掉。
《三体》也罢,《红楼梦》也罢,都在讲人性,而且还讲外星人的人性,人性是人类一个永恒的话题。我的理想是把人性中善的一面充分发挥出来,助推我们的星球大发展,大繁荣。赶在下一个叶文洁向外星人发信号之前,我们就做足准备,打造一个金刚不坏之身。那么,我们地球人也就立于不败之地,再也不用忧虑背叛和降临。
探春还给宝玉做鞋吗?希望下次她也给惜春做一双,因为他们都为一家人。
2023年4月24日外一篇
创建时间:2023/4/2419:58
标签:双胞胎
我看到一张相片,我以为是我,我真的以为是我。可是,理智告诉我,这不是我,这是另一个人。相片中的那个人笑得很甜很甜,而我不可能笑得这么甜,至少这10多年,我根本笑不出来。如果不是因为他的笑容,我真的会以为是我自己,只不过忘记照相的时间和地点。我和他,最大的区别在于气质和心态,我痛苦,忧郁,恐慌,他愉快,淡然,平和。是的,有两个kevin,其中只有一个是我,另一个是他。
我最初听见自己有双胞胎弟弟,震惊无比。因为我从来都以为自己是独生子,我听说双胞胎都有心电感应。但我没有,真的没有,我活了40年,才知道自己有一个分身。为什么老天不让我们有一点点哪怕些微的通感,以便我们能感知到彼此的存在,而不是这样完全被蒙在鼓里。我的弟弟,我的双胞胎弟弟,他什么性格,他什么经历,他什么际遇,他什么样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我完全不知道。我怎么去揣度他,我怎么去评价他,我怎么和他共度这一段迷迷茫茫的混沌岁月。或许,他比我更聪明,比我更坚强,比我更善良,那让他来启发我,帮助我,开导我,可以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们41年前,曾经在一个只有微弱光亮的宫殿里,一起数自己的脚指头:从小指数到拇指,然后再从头来过。直到有一天,我被一股激流冲出深宫,看见这个光亮的世界。我被阳光吓坏了,开始哇哇大哭。然后,弟弟探出头,迷惑的看着我:哥哥,这是哪里,为什么我们来这里?我回答不出,我只有不停的哭泣。弟弟愣了一下,他猜到这个哥哥很傻,问不出个所以然。所以他不再浪费力气,而是开始打量这个世界。白色的墙壁,白色的日光灯,穿着白大褂的医生和护士,窗户外面透进来的白色光线,弟弟也被吓到,他跟随我的步伐,开始哭闹:我要回去继续数我的脚指头!但抗议无效,我和他都被护士带去洗澡,接着被裹上一层厚厚的襁褓,从此开始一段你不要说浪漫,我不要说艰辛的人世游。
震惊平复,我开始思考。我为什么会有个弟弟,而且是个双胞胎弟弟?一个可能的答案出现在我脑海,吓得我晚上睡不好觉。很久之前,我就看过《绝代双骄》,移花宫主为报复江枫,计划让他的两个儿子花无缺和江小鱼自相残杀,然后再把真相告诉给花无缺和江小鱼。移花宫主想到那一瞬间,花无缺或江小鱼,总之最后杀死对方,存活下来的那个兄弟得知真相时,那一瞬间的表情,就心花怒放,幸福得好像不在人间。为了这个终极体验,她苦心经营几十年,几十年如一日,等待这一场爽剧的大结局。多么邪恶,多么可怕,多么残酷,难道这就是我和弟弟存在的意义,我们存在的意义就在于演一出《绝代双骄》,结局没人猜得到?古龙呢,他怎么说?古龙挠挠脑袋:别问我,我专门写开放式结局,真正现实的情况怎么样,我说了也不算!好吧,放过家,他至少让我得知部分真相。
花无缺是个谦谦君子,唯命是从。江小鱼呢,他可是恶人谷长大的机灵鬼,让他来和移花宫主斗斗,邀月未必是他的敌手。但邀月也有王牌,她有花无缺,实在不行,让花无缺上,看江小鱼怎么修理自己的哥哥。所以,真正值得担忧的是花无缺,邀月的心机深重和江小鱼的古灵精怪,他都招架不了。邀月对花无缺不会讲情面,花无缺只是她报复江枫的一个工具,江小鱼呢?他是否有足够的智慧和能力挫败邀月,他又是否愿意背负起花无缺这个傻哥哥?我们难以揣度。江小鱼是不是还怀念41年前和哥哥一同数脚指头的那十个月?如果,我只是说如果,他已经忘记那段相互听得见对方心跳的最初时光。那么,这个故事,是不是注定是个悲剧?
弟弟,写几句话给哥哥,让哥哥知道你的心意,知道你的愿盼。上阵父子兵,打虎亲兄弟,移花宫主也好,江别鹤也好,都要我们兄弟联手才能抗衡。我们千万不能相互攻击,我们千万不能相互怨恨,不然爸爸妈妈会多么伤心,不然我们会变得多么悲哀。你在听我歌唱吗?你能看见我写的文字吗?给我一个回复,给我一个答案,kevin哥始终是爱着你的,不管别人怎么挑拨。
弟弟,即使你将来走到天涯海角,哥哥也想着你,想着你的面容,想着你的微笑,想着41年前,我们共度的那十个月。如果我知道你在哪里的话,你愿意见我吗?见面那天,我一定要穿一件新衣服,把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和你来一个大大的拥抱,感受一下自己抱住自己是什么感觉。你愿意抱着我吗?
今天晚上,外面下起雨。所以,kevin的内心是忧郁的,因为雨,因为弟弟,因为见不着面的爱人。不管怎么说,让kevin把自己的祝福送给你们,送给雨,送给弟弟,送给爱人,送给无形中安排我们的神的伟力。我和弟弟,有缘分,有爱,有情谊,不要告诉我林黛玉恨着贾宝玉,我根本不相信。要有爱的,无论你们怎么想,无论你们怎么说,要有爱的。有爱的世界,不要说仇恨,要说,就说今天晚上好一场玉露清风,好一场人间风华。
我和弟弟,我和爱人,上场了哦,演的不好,各位请多包涵。最后散场的时候,记得kevin其实很傻,kevin并不是个好演员,那么,你们也就宽恕我了。演到图穷匕见那一场,也请你们多宽容,荆轲也是个新人,kevin向你们道一声感谢。
2023年4月25日
创建时间:2023/4/2510:10
标签:故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听说一个故事,
白云恋上山风,
羽毛许给野鸭,
公主和王子结婚,
奴婢变成通房丫头。
我晕头转向,
你的故事,
为什么这么精彩。
直到有一天,
我收到白云的信,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羽毛飘落在我的头发,
公主瞪大双眼,
不敢相信白纸黑字似的读我的诗,
奴婢微微一笑,
大公主,你知道我盼这天有多么久?
我大梦初醒,
原来,这一切都是你安排的计划。
你让白云为我挡住日头,
你让羽毛变成我的翅膀,
你让公主用一块铁片划手臂,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你让奴婢送我一眼流连,
然后,你和我道一句别离:
我送你的礼物,你还满意吗?
我看着你英俊的脸庞,
想我是不是应该回赠你一份礼物。
我回赠你,
白云过山风,
羽毛浮绿水,
公主幽居一隅。
奴婢笑开颜。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你舒展眉头,
你点点头,
予我一个肯定的回答。
但你说:
不够,我还要送你一样东西,
并且你也要送我一样东西。
我疑惑的看着你,
我觉得,
你肯定还有一个秘密,
这个秘密你不会让我知道,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但你会把它藏在你送我的礼物里面。
你眨眨眼睛,说:
我还要送你一把木吉他,
你忧郁的时候。
只要把木吉他弹响,
一切的伤感啊,一切的痛苦啊,一切的迷离啊,
都烟消云散。
剩下的,
只有你独自在天空之城,
读一本华丽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陪伴你的还有两只顶小顶小的哈士奇。
我双眼沁泪,
我心暖如火,
我知道你没有忘记我,
我知道你还在乎我。
够了,足够了。
我已满足,
到我头发全白的时候,
我可以向全世界宣布:
我是幸福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因为我得到一把最爱我的,
木吉他。
但你说:
你也要送我一份礼物,
这个礼物也是你爷爷的愿望,
你要把我们生活的这个大山洼,
变成一个美丽的香泽园。
里面每一只兔子,
每一棵香樟树,
都找得到一个幸福的家,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你答应我么?
我答应,我答应,
因为你是我的,
爸爸。
你满意的点点头,
然后飘然远去。
留下我在滚滚红尘,
写一首诗,
致敬那段青春年华。
2023年4月25外一篇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创建时间:2023/4/2520:20
标签:韩居
我常回想起我在韩国的时光,那个时候,我在首尔东大门附近住。一栋接一栋的房子,组合成一个很大的居民区。到傍晚的时候,街上行人稀少,一轮明月挂在天空,空气干净而清冽,路上有几个裹着头巾健步走的阿祖妈。
居民区里面的住宅,按我们中国的标准,应该算别墅,在韩国就称为住宅,是很普通的韩国民居。我想起以前中国曾经出过一套民居邮票,每张邮票上画有代表各地风情的居民屋,比如有瓦块顶的四川民居,江南水乡一般的江苏民居,四合院式的北京民居,竹楼吊顶的云南民居等等。据说有的民居邮票,由于发行量小,已经成为珍品,价格昂贵。如果把韩国的住宅印上邮票,应该是很漂亮的,漂亮得有点扎眼,因为太资本主义,太奢侈豪华。当我们还在住瓦块屋的时候,韩国人已经住上别墅,并且到现在还在住别墅,而我们的别墅,一般人住不起。
我走进房东大妈的住宅,其实在韩国就是最普通的房子,好像进入一个华丽的宫殿。真的华丽吗?远远不,真实的情况是很普通,很一般,甚至有点简陋。但是,地面上很干净,铺着地板,下面是地热,到冬天的时候,把地热打开,温暖如春。我看见一个小孩,穿着袜子坐在地板上,前面是一个韩式的矮矮的小方桌。小孩子自由的在地板上爬来爬去,电视机里,叽哩哇啦的放着一部韩剧。这个时候,也是傍晚,外面很安静,是那种中国城市里没有的安静。好像在一个乡村,或者至少是在中国一个人口稀少的乡镇才会有这样的安静。但这里是首尔,是韩国首都的市区。我喜欢这种安静,这种安静给我一种安全的感觉,好像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纷争和侵扰,只有时钟在安静的空间,滴滴答答的响个不停。
房东大妈见我来拜访她,从里屋走出来。我是她的租客,租她这套住宅下面的半地下室住。大妈从冰箱里拿出一瓶果汁,给我倒一杯:果汁,果汁,你喝吧!我示意不用,我马上就走,我只是来交上个月的房租的。大妈说:不喜欢果汁?哎呀,你太客气啦!我把钱塞给大妈,转身走掉。我不想让大妈看见我对她房子的羡慕,哪怕她自己未必觉得这房子有多么不得了。或者说,我更羡慕在地板上玩耍的孩子,他是那么干净,他是那么快乐,他是那么自由。而我呢?住在半地下室,自己都觉得矮人一等,更何况下雨的时候,稍不注意,雨水就浸进屋内,成为难民。
我的同学军说,她租的半地下室的房东大叔,每天会到小院里来数他种的梨树的梨,每天数一道,看那架势,少一个也不依。我们留学生都知道韩国阿泽西的厉害,绝不敢冒犯,稍有不慎,就是几句粗口,噎得你说不出话。我觉得,房东大叔每天气势汹汹的来军的房门口数梨,似乎有种黑色幽默。到底是来数梨的,还是来看美女的,天知道。
韩国人有钱,和中国比,他们是富裕的。看普通人的穿着就知道,我们中国的大街上太多刚刚洗脚上岸的农二哥,他们穿粗陋的衣服,色彩暗淡,款式过时,走起路来,自带一股乡味。而韩国人的穿着就讲究多了,很多大学生都穿有名目的大牌服装;5,60岁的大妈也浓妆艳抹,脸擦得惨白惨白;韩式帅哥披一件新款的男士大衣,看着就有品位,在冬天的首尔街道,形成某种韩流风景。
他们比我们早发展30年,他们是龟兔赛跑中的兔子,一冲出起跑线就一骑绝尘,看不到踪影。而我们呢,就是那只倒霉的乌龟,刚上起跑线,不知道被什么所吸引,竟然倒着往回爬。在全场观众疑惑的目光中,乌龟骄傲的宣布:我赢了!终点线是一个陷阱,我早就算出来,所以我把你们都赢了!观众大气不敢出,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好无奈的看着眼前这只骄傲的乌龟,宣布它的获胜。
当兔子跑完全程,悠闲的在运动员休息室吃香蕉喝咖啡的时候。裁判和工作人员正研究怎么把乌龟请出赛道,因为下一场比赛就要开始。乌龟喃喃自语的说:革命无罪,你们都该被打倒!观众默然,他们知道,乌龟没有疯,但晚上的运动员晚宴不会邀请乌龟,乌龟将饿着肚子回它的革命基地。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我看过一部韩剧,一个韩国阿祖妈,从美国回韩国,带回来的还有一大笔美元存款。阿祖妈和老公离了婚,几个女儿都留在韩国单过,她们对阿祖妈没什么感情。阿祖妈回到她在韩国的家,阿泽西爱理不理,几个女儿躲开,面都不见。阿祖妈和前老公在客厅聊天:我在美国没挣什么钱,就只存了3000万。在门口听壁脚的女儿听了,几乎都火冒三丈:3000万韩元?美国的叫花子都比你有钱。大妈接着说:3000万美金!女儿一听,哀嚎一声:妈妈耶!母女感情充盈丰沛得眼泪都流出来。
韩国是个资本主义社会,大家都认钱,就好像那个女儿一样,听见美金,换了种面孔。但向钱看何尝不是一件好事,我是说何尝不是一件具有某种黑色幽默的好事。《三体》里面,叶文洁的爸爸,那个反动学术权威,被捆在台上。几个女红卫兵,破口大骂,用皮带抽,用脚踢,用拳打。只因为权威说他相信,或者说他不敢否认这个世界上有神。这个世界上有神?天啦,反动透顶!红卫兵喃喃自语。叶文洁的妈妈,同样的一个大学物理教授也款款步出:他一直就这么反动,我作证!红卫兵更疯狂了,终于,权威倒在一个女红卫兵猛的一击之下。
我是想说,既然人性本非那么全然光彩,与其让她拿皮带抽我们,不如让她觊觎我们的钱袋。毕竟,钱乃身外之物,她的恶和欲望都倾注到钱上,我们或能逃过一命。这是资本主义的礼物,一朵恶之花结出一枚金果。就好像有的人说,帮忙不一定是真帮忙,有可能是帮倒忙;坏人也不一定全做坏事,也许坏事会变成好事,之前想不到的。那么,我们可以总结总结,毕竟我们走过弯路。
伟人有一句话说得好,充满智慧和自信: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去吧!只有真正拥有底气和胸怀的人才说得出这样的话。我不怕你孟浪,我站得很稳,到最后我总能制服你,然后收获一个盛世。一个盛世,一个凝结多少抛头颅,洒热血的仁人志士的血和泪的盛世,你们难道没有渴盼?还想拿皮带抽人,吃一锅大锅饭,嘲笑农村人只能吃窝窝头?你们得意了,又抽了人,又享受了特权,吃上农村人吃不上的回锅肉和白米饭。但你们可想过,还有多少孩子在煤球堆里饿得哇哇直哭?其中可有你们的儿子或者女儿?
我羡慕房东阿祖妈家的那个小孩,他生在一个向钱看的社会,他未必会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但他的生活是丰腴的。我害怕的是,我们不向钱看,我们要命,那就可怕了。汲取历史教训,乌龟可以重新回到跑道,谁知道想通的乌龟,会不会摇身一变,变成一只兔子,一只比上一只兔子腿更长,跑得更快的兔子?我觉得,可能性完全存在。
每年春天,首尔庆熙大学校园内的樱花都会满园盛开,很多韩国人都会来校园内观花赏景。我总想着,我们武汉大学的樱花要比庆熙的樱花更大更美,那么,到春天的时候,我们也不用去韩国。在中国,一样可以很幸福的和樱花谈一场风花雪月的恋爱。
2023年4月26日
创建时间:2023/4/2612:09
标签:冉闵
我在中学历史教科书上没有读到过他的名字,但多年后,我在天涯论坛上看见他的大名,他叫冉闵。这个名字很陌生,真的很陌生,我自认我是个对历史课感兴趣的学生,但我竟然不知道历史上有这一号人物。冉闵何许人也?五代十国时期,冉魏的开国皇帝是也。史书上说,冉闵本是后赵皇帝石虎的义孙,石虎待之如亲孙一般。冉闵武力过人,从小就展露军事上的才华,最后终于掌握兵权。得权后,冉闵打翻天印,不仅把石虎一家诛尽,还颁布《杀胡令》,杀死的胡人不计其数。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中国历史上这段五胡乱华的历史本就混乱,亲族互残,民族屠杀,朝代更迭如同吃流水席一样,让人眼花缭乱。我上中学历史课那会儿,一看到五代十国这段历史就晕头转向。天知道,哪个民族的哪个皇帝建立哪一个国家,而这个国家又被它的哪个武将或是亲戚覆灭。这个武将或是亲戚又被他的哪个近亲绞杀,一片混乱,呜呼哀哉。
冉闵作为一个短命皇帝本没有什么特别好说的,但他那有名的《杀胡令》,却流传千古,成为很多狭隘民族主义者的圣经。据说,五胡乱华的时候,胡人残暴,最喜欢吃汉族女人的肉,命名为两脚羊。汉人深受其害,苦不堪言。冉闵揭竿而起,不分男女老幼,尊贵卑贱的把胡人无条件杀死。不的不说,在当时,这是符合汉族人心理的。冉闵也由此步步高升,当上帝王。有的人甚至说没有冉闵,可能北方的汉人就要被胡人灭族,这是不是事实?我觉得历史很难判断,也很难假设。话说回来,到底是冉闵残酷还是胡人更残酷,可能各有看法。冉闵把自己的爷爷石虎一家全部诛杀,不可不谓残暴。但细读历史你会发生,石虎自己也是个残暴得历史留名的大暴君。何况石虎还是个胡人,到底石虎和冉闵谁更趋向于正义?我觉得根本就是一本糊涂账。
民族大融合的初期,往往很残酷,甚至充满战争和屠杀。就好像人类在早期的时候,一直处于一种蒙昧状态,欧洲有黑暗的中世纪;马克思说:印度根本没有历史,印度的历史都是侵略者书写的;美洲的玛雅人到近代还在进行血腥的人祭:他们会选出一个英俊少年,灌他白酒,再把他绑在玛雅祭坛上,用刀子取出少年还在跳动的心脏。人类,在最开始的时候,细看不得。我想,那个时候,神可能真的打了瞌睡。
冉闵是不是汉族人的民族英雄?我觉得可能需要我们站在一个更高的历史眼光上来看待问题,就好像,我们需要探讨屠杀是不是有意义,屠杀是不是在推动历史进步?民族间的相互仇恨到底是民族融合的必经之道还是一条歧路?或许,真正值得推崇是李世民,那个天可汗,不仅汉人选他为皇,胡人也敬为神明。这样的皇帝是不是比冉闵可看多了,可爱多了,也可靠多了。至于冉闵,我更倾向于他是历史的产物,他顺和当时的历史,但未必高明,一介武夫罢了。
天涯网上的讨论很激烈,有的说:向冉闵学习,再颁《杀胡令》!请问你下个月的房租凑齐了吗?有的说:冉闵是民族英雄,应该写进课本!请问当年上历史课的时候,我怎么看见你趴在课桌上呼呼大睡?还有的说:胡人太坏了,应该斩尽杀绝!德国的小胡子很欣赏你的言论,可惜他未必看得上你的人才。当你在网上唾沫横飞的过嘴瘾的时候,我觉得你更应该考虑一下,是不是打个零工,给儿子挣点奶粉钱。或者,你还没结婚,那你更得注意,现在的女孩关注的是你在市中区有没有一套三居室,她们才不关心你是汉人还是胡人。可能,胡人更好,因为没汉人那么花心。
冉闵为人残暴不仁,当胡人把汉族女人当两脚羊的时候,他也把胡人当作两脚羊。冤冤相报何时了,最终中国人全部变成两脚羊,不管你是胡人还是汉人。当你想杀死一个人,你可以找出很多理由,比如民族,国籍,宗教,甚至性别。但当你想把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树立起来的时候,你才发现,杀戮是多么愚蠢。佛家说上天有好生之德,无论杀死的是谁,哪怕是一个非洲丛林里的食人族,都是有伤天和的。天和一伤,就是天之痕,就是神的眼泪,就是耶稣看你那最后的悲伤一瞥。圣洁的王者不是杀人,而是救人,救胡人也救汉人,救苍生也救时代,这才是神的选择和神的依靠。至于冉闵,只是一阵狂烈的东南风,风吹过,留下一地萧瑟,一地叹息,历史又添一道新的疤痕。
我小的时候,有一部很好的动画片《三个火枪手》。达达尼昂,和他的三个伙伴。无论是大仲马的原着里,还是动画片,加上达达尼昂其实有四个火枪手。四个出生入死的好兄弟,扶危济贫,救苦救难,上演一出感人至深的浪漫历险。他们的座右铭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我现在还记得他们四个英俊少年用四把利剑,拼成一个剑阵,起誓: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午后的广场上,一缕阳光照耀到剑柄上,泛起一抹金色的光芒。
我是喜欢四个火枪手的,他们代表一种理想。四个年轻的自由的理想主义灵魂,为创造一个和谐美满的新世界倾尽全力。他们不比冉闵可爱吗?他们不比冉闵更可喜欢吗?至少,我从他们脸上看到一种善良,而不是暴虐,这样的年轻人才是未来的脊梁。挥舞断头刀的武士,即使再怎么勇武,也让人退步三舍,难说倾慕。你们呢,更喜欢四个火枪手还是冉闵?或许不需要说出来,自己在心中有一个答案就已足够。
历史是螺旋上升的,即使有暂时的停滞甚至倒退,总的趋势是往上走。五代十国的历史已经远远过去,我们迎来一个更光明的时代。我在午夜的时候,会想起冉闵,想起他的刀,他的战马和他的牛皮靴。但我更在意的是,他的眼中是否有一种怜悯,就像他的名字那般。如果有,我想他还没那么不堪,他也只是被历史愚弄,而被历史愚弄的又何止他一个人。没有人有权对历史说不,哪怕你自以为高高在上,接近神明。向冉闵致以一个千年后的问候,kevin祝你来生变一只海鸥,飞翔在蔚蓝的大海,再没有刀光剑影,只有海风哼着一首大海母亲的儿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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