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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没有感觉到排队时身后兽人的歹意,如今得先下手为强,解决对方,黑吃黑反向劫财。

还需要找个打手。

路迦很自然地把主意打到羽毛笔身上。

这玩意挺厉害,杀个兽人应该不是问题。

前两天还在为饥饱问题发愁,这会儿进城,他第一次开始思索心脏的来历。

记忆中,好像在哪本书里看过,放逐之地疑似封印着一位恐怖的存在,魔王还亲自去探查过一次,可是无果。

魔王巡礼的本质是对资源的掠夺,放逐之地原本不该在巡礼范畴中。

“莫非魔王是想用鲜血为饵,钓出封印的东西?”

然而这颗诡异的心脏当时忍住了,一直到自己穿越前的一段时间,才开始吸收。

越想越有可能。

刚死的尸体能量是最精纯的,之后每分每秒都会不断逸散,要真是这样,它可真能忍。

羽毛笔曾不屑地表示现在大陆居然用金币作为主要货币,金币已经流行有千年,那它起码是一千多年前的存在。

“打个赌如何?”路迦眼神闪烁:“就赌我能在一盏茶的功夫内,知道你的身份。”

羽毛笔不客气地笑他痴人说梦。

“我赢了,你就帮我当三回打手。”

“输了呢?”

“我就去发动自杀式袭击,故意挑衅一名高手。”

“……”

重新定义自杀式袭击,伤己不伤敌那种。

这个赌注,完全戳中了羽毛笔的心巴!

它巴不得路迦赶紧死,反正是低级血契,不用承担太多反噬,届时再去普通城邦寻找下家。

“好。”羽毛笔生怕他反悔,一口应下。

路迦嘴角勾起,找了个暗处,双方愉悦地签订第二次契约。

重新走出来的时候,路迦视线一扫。

巨石之城以人类居多,都是来走商的,各种族相处还算和谐。

此刻有几方不同势力的人正聚在路边酒馆聊天。

“魔王巡礼地之一竟放在荒芜之地。”

“管他呢,荒芜之地都是恶徒,全死了也无所谓。”说话的人心事重重:“倒是一次性屠戮三个区域,魔王的力量似乎更强大了。”

路迦突然凑上前,掏出一枚金币,意思酒水钱他付了。

随后他自然地插入话题:“魔王应该是当世最强大的存在了。”

光头大汉看了他一眼,纠正说:“之一。”

人类圣城里,同样有能和魔王扳手腕的伟大存在。

路迦:“魔王一统魔域,建立地下城,也是最成功的。”

要不是看在酒钱的份上,这么长敌方志气的,他们早就开骂了。

路迦无论是长相还是气息,都更偏向人类,并未被怀疑身份。他忽然喃喃自语:“最成功的比比皆是,那最失败的呢?”

路迦看向众人:“纵观圣魔大陆史上,你们觉得最失败的要属谁?”

“阿莱克斯。”

能被历史记载的自然不是籍籍无名者,几人异口同声说。

除了常识,原身对大陆历史了解的不多,日常更多关注魔药和黑魔法,渴望脱离废柴体质。

路迦正要问话,几人再次齐声道:“没有之一!”

羽毛笔:“……”

路迦感受到了腰间羽毛笔浓浓的怨气,都快把他腰熏软了。

显然,他已经成功知晓羽毛笔的来历。

哪怕是魔王,只剩下一颗心脏估计也难存活,想要知道心脏原先的身份并不难。

首先,它一定曾是大陆最强者之一,比魔王还厉害。

其次,它失败了。

最后,加上先前的推论,它死得很早,死得很惨。

这样的存在,绝不是籍籍无名之辈。

从几个酗酒的汉子嘴里,路迦听说了阿莱克斯的传奇故事。

没有人知道阿莱克斯的种族,有传言说他是吸血鬼,也有传是亡灵法师,这位神秘莫测的存在手下曾有千万亡灵大军,所向披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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