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些后悔瞒着小狗了,如果小狗在的话,一定会想出更好的办法。
事到如今,他不可能放弃,今天他一定要把极地猎人留在这里。
狼末丢掉包裹,仰天长啸。
雄浑的狼啸声响彻四野,惊动了正在栖息地进食的驯鹿群,它们下意识地朝着远离狼末的方向移动,百来只驯鹿一起行动产生的动静很大,飞扬的尘土将盆地的绿植都蒙上了一层灰。
极地猎人们立刻意识到了不对,连忙朝着出口的方向逃跑。
可他们很快就绝望地发现,出口的地方也有大量的驯鹿群朝这里涌来。
必须赶紧开辟出一条道路了,否则他们都会被暴。乱的驯鹿群踩死!
史密斯当机立断将背后的猎。枪翻转入手,砰的一声,一只驯鹿应声倒下。
驯鹿群顿时产生了一定程度的骚乱。
在众多鹿科动物中,驯鹿是最温顺的一种,也因此它们被人类命名为驯鹿。温顺的动物大多胆小,驯鹿也不例外,否则他们也不会因为被狼群追捕而仓皇逃窜到这里。
因此,史密斯一开枪击杀了一头驯鹿,让看到这一幕的驯鹿都意识到了这个人类不好惹,纷纷往远离他们的方向逃窜。
但这也仅仅持续了几秒钟,毕竟史密斯只是击杀了一头驯鹿,远远不如整个驯鹿群的奔腾声势浩大。
得到了史密斯的启发,托尔也开始用猎。枪射击。
他的枪法不错,高频的射击也让驯鹿们对他敬而远之。
史密斯却对他破口大骂:“你是蠢猪吗?你迫不及待打光了子弹,那之后该怎么办?”
托尔愣住:“我……”
史密斯不再理他,继续保持着他自己的频率,同时用肉眼可见的速度带着托尔往外圈撤离。
果然还是小看他们了。
狼眸危险地眯起,狼末心知再这样下去,恐怕真的会让猎人杀出一条血路。
不能再等了。
他从山坡顶端俯冲而下,矫健的灰白身影在嶙峋山石间起落,几乎是一眨眼的工夫,他就抵达了平地。
驯鹿群被突如其来的北极狼所震慑,纷纷四散逃窜。
狼末借着驯鹿的遮掩,速度飞快又悄无声息地接近极地猎人,趁他们将注意力集中在驯鹿身上时,从侧翼扑出,一下咬住了托尔持枪的手臂。
小臂处传来剧烈的疼痛,那仿佛刮刀一般锋利的狼牙,毫不留情地嵌进了他的血肉。
可他不敢松手,一旦失去了枪支,他就没有了保护自己的武器,不是死在北极狼的尖牙下,就是被驯鹿踩踏。
他只能拼命地挥舞手臂,试图将狼末甩出去,同时向同伴呼救。
史密斯闻声连忙调转枪口就是一枪,好在狼末早有准备,借着托尔甩动手臂的力量跃入驯鹿群中,消失了。
这一触即走的作战方式,让史密斯深感忌惮,要是那只北极狼继续这样消耗他们的体力,甚至在他们身上留下伤口,那他们迟早会因为脱力或失血而倒下。
到了那时就是他们的死期!
“快逃!”史密斯不敢怠慢,加快了向外挪动的脚步。
但被狼末所伤的托尔就没那么幸运了,他的枪法失了准头,好几次都放了空枪,史密斯不得不分神照顾他。
而此刻,狼越他们也到了。
四只北极狼加入战局,他们身形矫健,行动敏捷,即便驯鹿群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却丝毫影响不到他们的行动,反倒成了他们最好的屏障。
史密斯暗骂一声,这是他打的最憋屈的一场战斗,他从未听说北极狼还有这样的战斗方法,难道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手里有猎。枪,才开发出了新的作战方式?
那他们也未免太聪明了吧?
他不敢多想,这个时候任何的一次分心,都有可能夺走他的性命。
然而,在狼群不断的偷袭下,他和托尔的伤口都在增加,长时间的紧张和专注,让他的精神也濒临崩溃。
狼末抓准史密斯的一次失误,将他拽着托尔的手整条扯下!
而托尔也因为这股力量被推搡倒地,狼越怎会放过这么好的一雪前耻的机会,立刻冲上去咬断了他的喉咙。
托尔捂着自己的脖子,血液喷涌而出,不管他怎么堵都是徒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