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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7章 杀驴警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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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因为云霜儿说自己想吃驴肉,叶风牵出一头小毛驴,当着对方两个同伴的面,手起刀落,当场将其抹了脖子。

吓的两头小毛驴嘶吼连连,身体发抖。

或许毛驴心中在想,为什么自己要尥蹶子呢?为什么自己不早点赶路呢?

这不是自己将自己送到了烧烤架吗?

不远处有条小溪流,叶风很快就将一头小毛驴的皮剥了下来。

云霜儿与神天乞将整张驴皮以及那死不瞑目的驴头,摆放在两头瑟瑟发抖的毛驴面前。

神天乞道:这就是尥蹶子的下场,明天如果再敢尥蹶子,再杀一头。

她不知道毛驴能不能听懂她的话。

她心中则认为自己的警示工作已经做到位了。

明天这两头小毛驴肯定跑比千里马还快。

所谓天上龙肉,天下驴肉,驴肉的味道真不错。

叶风的易牙手艺相当不错。

再加上黑丝镯里的各种生活物资一应俱全。

很快,几种不同做法的驴肉便出锅了,香气四溢。

好在此处距离青龙山脉还有几十里的距离,周围多是农田,否则就这香味,肯定会吸引来很多肉食动物。

三吱儿现在感觉自己就是人世间最幸福的灵兽。

大快朵颐,好不快活。

至于叶风与表姐妹二人,则是喝酒吃肉。憾綪箼

叶风准备唱歌来着,结果二女今天都没有啥心情。

一夜无话。

翌日上午。

荒野古道。

叶风一脸郁闷的牵着两头小毛驴沿着古道继续赶往北面的武云城。

而云霜儿与神天乞,则是悠哉游哉的各坐在一头毛驴上。

也不知道是昨天二女的恐吓起到了效果,还是叶风这个马夫欠着走的缘故,反正这两头驴走的是蛮快的。

我说霜儿,天乞,我叶风可是堂堂的云海宗第一剑侠兼第一美男子,让我干马夫的工作,这不有损我的个人形象吗?

我有个很天才的想法,我把这两头驴都宰了,塞进储物镯中以后慢慢吃肉,咱们仨一起仗剑行天下,如何?

云霜儿淡淡道:不如何。昨天走了一天,我双腿还疼着呢,还是坐在毛驴身上舒服。

对,我觉得这样很好,很舒服!

那是你们,我不舒服啊!咱们仨一起下山历练,路上所有的开销,还都是我出的,怎么能把我当做马夫下人使唤?我抗议!

谁让你昨天晚上宰杀的毛驴是你的那头呢!

额……

叶风无言以对,只能报以苦笑。

云霜儿道:前面就是武云城,按照这个速度,不到中午便能到达,到时换几匹马就是了。

叶风看了看北面已经出现在视线中的武云县城,只好唉声叹气的拽着两头毛驴往前走。

正如云霜儿说的那般,未到午时三人便来到了武云县城的南门。

这武云县城可比昨天他们路过的青灵小镇要大的多。

所谓三里之城,七里之郭。

武云县城郭并不算小,城墙有五六丈高,或许是很多年没有打过仗,城墙显得有些破败。

城门外有兵丁看守。

和影视剧里看到的看守城门的士兵差不多,穿着统一的制服,零零散散的站在城门两侧聊天打牌,像极了体制内的人在工作时间的状态。

如今人间朝廷还算开明,尤其是在商业这一块,比起叶风那个时代的封建社会,要活跃的多。

三十税一的税率,也不算高。

武云县城作为方圆两百里最大的城池,是整个武云县的经济贸易文化以及权力中心。

普通百姓京城是不需要交税的,只有赶着马队驮着货物的商旅才需要交一些进城费用。

由于云霜儿与神天乞都蒙着面纱,并没有一真面目世人,所以这三人进城并没有引起什么围观或者轰动。

这也算是叶风第一次走进这个世界真正的商业城池,比昨天路过的青灵小镇不知道发达多少倍。

街道宽阔,两侧店铺林立,街上行人所穿着的服饰,也比青灵小镇上主要以种地为生的那些百姓要精致许多。

进城之后,叶风干的第一件事便是询问路人武云城的骡马市场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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