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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节(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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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之珩过来看了一眼草稿纸,说:你算漏了。

顾思宁说五张卡,没漏。

他从抽屉里拿出一张,道:你忘了这张。

顾思宁仔细看使劲儿想,想起来是大学那会儿。

那会儿流行各种情侣存钱 app,她想追赶潮流又怕 app 跑路,干脆自己办了张卡,不绑任何软件,说闲钱往里放,当成旅游基金。

哼哧哼哧存了一个月,发现自己根本不存在闲钱这回事儿,卡也不知道丢哪儿了。

顾思宁说:这能有几个钱?

程之珩说:你上银行看一眼就知道了。

她去看了,一脸凌乱地走了出来。

程之珩站在车边等她,冲她挑眉,现在知道自己这张卡有多少钱了吗?

知道了。

六十八万。

这狗男的。

到底上哪儿挣这么多的!

顾思宁习惯把最近听的歌或者书当成签名。换来换去的,图个新面貌。

直到周子璇说酸死了。

你知不知道我哥总在配合你?你上次签名是 i hate myself for loving you,他的签名是:my pleasure。再上次,烛光照亮了晚餐。他回你,照出我的答案。

顾思宁说没注意,她连自己换了什么签名都不记得了。

回去路上,她看了眼最近的新签名,一首小甜歌:can i call you mine.

再点进程之珩朋友圈一看,夕阳的头像底下是——yes

闷骚的狗东西。

广场上有卖书的摊子。

他拉着顾思宁去看热闹。

看了一圈,顾思宁说:这有叫爆炒的菜谱,我买一本,这样以后我就不用看小红书学做饭了。

他说:你不用看,你在小红书看的也不是正经爆炒。

无语,说什么大实话。

没眼色的狗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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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了大学赶时髦的又一证据——寄给自己的信。

那年顾思宁十八,程之珩二十三。她懵懂,他可成熟了,竟然会打印做这种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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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当年她机智,没有给自己写什么矫情的文字,而是非常务实地在信封里塞了一千块钱。

巨款啊巨款。

程之珩写了个明信片,藏着掖着不让她看,但她还是偷偷翻过来了。

他写的是「希望一直在她身边。」

顾思宁故意问:她是谁。

他说:是狗。

顾思宁结结实实地给了他一巴掌。

胆子越来越大的狗东西。

最近沉迷于《heat waves》,随时随地都在哼sometimes all i think about is you。

她说以后结婚放这首。

程之珩说行。

自恋的狗男人,谁要跟他结婚啊。

俩人最近在追新番,追忆自己小时候在干点啥。

无一郎十四岁单杀上弦;

程之珩十四岁联赛金牌;

顾思宁十四岁蛋炒饭一口气吃两碗。

人与人之间的差距。

不知道是不是程之珩的真心攻势起了作用,最近曾琳都没有试探他们是否分手了。

顾思宁拍午饭照片,一边发到群里一边说:果然,会做饭的男人拥有优先择偶权。我妈现在天天问你给我做什么吃的。

程之珩给她盛饭。

你真的不会害怕吗?

怕什么?

我爸妈一直不同意啊。

不怕。程之珩说,只要你愿意。

要是我也不愿意呢?

那就跟你谈一辈子恋爱。

顾思宁捂着心口。

不怕帅哥难到手,就怕帅哥当舔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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