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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奉县天破(4)(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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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们迎着风雪望那罪状,雪花漫天,墨迹细密,一页叠一页。青衫少年高举罪状,雪沫沾眉,涕泪成冰,道:你们看不见,我念给你们听!

他横袖抹一把脸,狠擦了鼻涕眼泪,低头翻看那罪状,未读先笑,兹有毒妇杨氏,残杀朝官,行割头割舌,缝嘴埋尸之实,此乃不道重罪,其罪当诛!

少年捧状长笑,笑出了一腔血气,不道!何谓不道?《大兴律疏议·名例·十恶》中有记——五曰不道:谓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肢解人,造畜蛊毒厌魅者!我娘只杀一人,也可称不道?知县狗官除了贪昧抚恤银两,还会何事?朝律都不知,竟写出这等罪状来,也不怕笑掉天下人的大牙!

知县气了个倒仰,指着崔远手指发抖,栽赃!栽赃!给本县拿下这狂徒!

狗官敢说栽赃?崔远怒笑一声,回身问衙外百姓,乡亲们,朝廷为边关阵亡将士家眷发下的抚恤银两,有谁家收到过?站出来看看!

风雪如刀,百姓聚着,人人沉默。

八年了!狗官走了一个,来了下一个,抚恤银两可曾到过谁家家门口?崔远高声道,是有到过咱们家门口之物!何物?一副旧衣冠!我们的儿郎,赴边关,杀胡虏,一条命换二十两银,养肥了一群狗官,上买官下欺民!买官花的是我们儿郎的卖命钱,欺杀的是我们儿郎的父母娘亲!敢问这等世道,公理何在!

人群沉默如死,风雪掩不住那些粗糙的脸颊和被风吹红的鼻头,雪沫糊着的眉睫下一双双眼眸沉如渊河。

我娘杀的是何人?狗官李本!乡亲们可还记得此人?贪了我们三年抚恤银两,入朝做了泰和殿大学士!如此狗官竟能官居二品,朝廷瞎了眼!崔远一扬手中罪状,怒笑,瞧一瞧!我娘杀了个狗官,罪状写了三页!那那些狗官的罪状是不是也来写写看,看是不是罄竹难书?

崔远扬起那三页罪状,撕了个粉碎,随手扬出,纸片纷飞,大如雪花。

没有哪一年的雪下得比今年痛快,一道衙门隔了青衫少年与百姓,却隔不断那一道道望进衙门的目光。日隐云后,天幕昏沉,一声高喝如雷,捅破了这奉城县的天。

写!一声少年清音,自大堂内而来。

那少年走进风雪里,一身战袍出了官群,站去衙门口百姓前,道:法理无情,国法公正!杀人偿命,贪赃伏法,此乃公理!公理在法不在官,士族犯法当与庶民同罪!

暮青递出一叠纸给崔远,道:写!圣上在此,且告御状。

崔远下意识接过那叠纸,怔怔望着暮青,只觉这人颇怪,她既审娘亲又敬娘亲,既是官又伐官,她究竟站在谁那一边?

他看不懂暮青,拿着纸笔,寒风里站着,一时下不得笔,衙门口却不知谁附言了一句,高喊一声:写!

百姓霎时炸了锅,自古官欺民,民多忍着,一朝忍不得,人潮便开始向前推。

写!告御状!

告御状!杀狗官!

杀狗官!放杨氏!

声浪一浪高过一浪,御林卫奋力阻挡,未有圣意,不敢伤民,只被逼得节节后退,眼看到了县衙门口。

大堂门口奉县知县惊问:英睿将军此举何意?难道将军也要反了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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