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刑警大队队长——夏遐迩。
她此行的目的是收养南桑。
为什么要收养我?南桑问她:我们非亲非故,如果非要收养孩子的话,找个年龄小的孩子不是更好吗?
她已经十二岁了,三观正在成型,开始有了属于自己的想法与天地,收养她的风险极大,亲不亲另说,单是不叛逆都谢天谢地。
南桑,你没有选择的余地。夏遐迩长得文秀,说话却毫不客气。
南桑桃花眼微挑,冷笑:给我一个让我信得过的理由,然后说服我跟你走。
夏遐迩欣赏她讨价还价时的冷静,她耐心解释:在你还没有自保能力之前,你独自一个人生活,等于把自己时刻置于危险之中,你没有钱,只能住在原来的地方,那种地方鱼龙混杂,你应该知道别人会怎样对待一个没有监护人的女孩,谣言,猥/亵,偷盗,抢劫……
何况,你还要上学和生活,那些钱,政府给得起,又能有多少?当你过不下去的时候,你该怎么办?
跟我走,我能够提供给你优渥的生活。
至于原因,我有一个和你差不多大的女儿,看到你,我就想起她,所以我没有办法对你弃之不理。夏遐迩说完,喝了一口水。
女警战战兢兢地等在一旁,她把南桑的情况报上去的时候,根本没想到居然是夏遐迩亲自出面。
哦,还有。夏遐迩放下水杯,秀眉一扬:我女儿一直想要有一位漂亮妹妹,我想她应该会很喜欢你。
就当是给她找个玩伴,这样的理由,你还满意吗?夏遐迩完全没有把南桑当成一个未成年来对待,说的话直白到近乎冷血。
南桑沉默了很久,片刻后,她说道:好,我跟你走。
她确实,别无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