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立马改口:不行的话,摸摸你的狗也可以。
汪!
姜博美表示很嫌弃。
与方才据理力争的样子判若两人,姜九笙忍俊不禁,问她:你是我的歌迷吗?
我是你的脑残粉!声音慷锵有力,吓得她手里的小土猫都抖了抖毛。
真是个有意思的姑娘。
姜九笙笑着伸出了手:你好。
对方脱口而出:老公。
……
哎呀,一不小心就暴露本性了!小姑娘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尽量心平气和显得不那么急色:笙爷,可以给我签名吗?
可以的。姜九笙问,签哪里?
对方赶紧从双肩包里掏出来一只水彩笔,扯开牛仔外套:签心口上。
纯白色的t恤上,姜九笙端端正正地签了她的名字,黑色正楷。
笙爷,
姜九笙看向女孩。
她好像很犹豫,眉头揪成了几道褶,试探地问:你还记得三九大桥下的谈墨宝吗?
姜九笙微愣了一下。
那是四年前,那时候,姜九笙还不是艺人。
江北的夏天很热,三九大桥下来来往往有很多卖冰水的小贩,唯有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女孩举着块硬纸板,纸板上写了五个不太规整的大字:卖劳力葬母。
女孩看起来像没有成年,不算矮,很瘦,被晒得黝黑,大汗淋漓地举着她的牌子,坐在桥拱下,端端正正地挺直着背,来来往往的路人都会特地多看她几眼,或是嘲讽,或是鄙夷,她自始至终都坐得背脊笔直,只是,没有谁顿足停下,大概都以为她是骗子,或者,是乞丐。
姜九笙从钱包里掏出了两百块,放在地上,用石头砸着。
女孩说:我不是在乞讨。
第一卷 063:给时瑾发粉丝福利(二更)
女孩说:我不是在乞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