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年初,已经半年了。
乖乖……她咋舌,你和叶行之是同僚?
差不多是,我和他很熟。
她埋头吃面。
端起面碗喝汤时,慢慢眨了眨眼睛。
再放下碗后,她敛起脸上的笑,清嗓子问道:
我和叶行之成亲时,你随了多少份子钱?
穿官服的男人笑出声来。
他说:为何问这个?
你把我送回去,能到叶府的账房支三两银。
所以?
我家的银子也太好挣了,亏。
她站起来,拿好青花瓷,把钱付了,说道:你走吧,我不需要你送,你就告诉我叶府怎么走,我一个人走去就是。
没事,我不要你们家的三两银,就让我送你好了。
她摇头道:不好。叶府既然有约在先,我就不能坏了规矩。你把我送去,又不要银子,我要是再走丢,别人也不好意思要那三两银子,久而久之,就没人帮我了。如果你一定要送我,那不如这样,我想了个办法能让你那三两银子不白拿。
穿官服的男人笑意盎然道:说说看。
你把我背回去,出过力,再拿银子,就不算白拿。
那男人怔了怔,背过身,弯下腰。
来。
她爬在他的背上,把耳朵贴在他肩膀上,问道:你成亲了吗?
嗯。
多久了?
半年了。
家住哪?
四方街西三道。
你姓叶吧?
是。
你家夫人叫什么?
花不沾。
唉哟,巧了,和我同名啊!
两个人笑作一团。
叶行之问道:什么时候想起来的?
吃面的时候。
这次怎么想起的?
这男人长的眼熟,像是天天早上睁开眼就能瞧见的那种眼熟。花不沾说,阿走,又是急匆匆跑出来找我的吧?
你出府超过一个多时辰了,下次带上人,别一个人乱走。
花不沾说:哎,街坊邻居都认识,不用了。
她不喜自己上街时,有人跟着。
叶行之笑着摇头:那是你这一年来,忘事的次数太多,这附近的人都认识你了。
花不沾笑了起来:那可不,三两银呢,就你大方,官饷哪里有那么多?还给人三两银。
少了怕别人捡了你,就不送了……
建元二十六年,云州岚城。
可能是回到叶行之身边,□□逸了,不必整日提心吊胆,花不沾多年未犯的老毛病,又开始了。
花不沾隔一阵时间就忘一次。
叶行之说到做到,扯了一根长布条,一端系在自己手上,一端缝在花不沾衣袖上,再打上死结。
这次不管她忘了什么,自己寸步不离的跟着,她不会再丢了。
揽月楼有一口茶先生常驻,宾客盈门,生意兴隆。
每次忘事,花不沾抬起手,看到自己手腕上打上死结的布条,再看看周围的这家酒楼,就会自觉把自己当作给酒楼老板干活的伙计,站在门口招揽客人。
叶行之想,挺好,也算是妇唱夫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