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周毫准备离开的时候,李炎又问道:
周法曹,我明白你的意思,通过血亲复仇的义,来威慑毛新之这种贪赃枉法官员。
可提倡侠义真的能够让毛新之这等酷吏收敛吗?
面对李炎的问题,周毫思考了一下说道:
不能。
百姓称呼县令为百里侯,以目前大唐的体制,县令的权威几乎是无限的。
孙大这样的斗升小民遇到冤屈,绝对是诉冤无门的,所以他才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复仇。
而孙大这样的人是很罕见的,大部分人只能放下仇恨,苟活于世上。
可是有一个孙大在,至少让一部分官员在欺压百姓时候,心中有所顾忌。
李炎点点头,如果一个判决能有这样的效果,那已经是相当不错了。
当天下午,都督府法曹起草,建宁王亲自用印的判词,贴满了州府的告示栏。
孙大刺毛新之案,毛新之乱杀孙大之父的事实清楚,周毫找来了当年毛新之就任知县时候的老吏作证,又找到了毛新之杀孙父的判决文书,确定这是毛新之为了立威而下的乱命。
孙大刺杀毛新之,是为了子报父仇,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都督府法曹裁定孙大无罪,并且表彰了他的孝义之举。
这个案子判决一出,自然是整个沙州城震动!
得到赦免的孙大走出牢房,在除去刑具之后,他立刻向他宣读判词的周毫说道:
法曹,我想学法!
周毫疑惑的看着孙大,他是匠人之子,如今已经二十七岁了。
为了报父仇,孙大一直只能打零工,大字不认识一个。
无论是从年龄还是基础上说,他都已经不是学习法律的最佳年纪了。
孙大已经报了父仇,都督府还赔偿了他父亲冤死的钱。
可他竟然说要学法?
周毫说道:沙州城有教授法学的学校,但是需要有小学毕业的学历才可以就读。
你如果要学法,要先能识字才行。
孙大对着周毫说道:法曹,我愿意从头开始学习。
周毫看孙大态度坚决,忍不住问道:
如今在小学学习的都是孩童,像你这样的人完全可以学一门技术,足以在陇右谋生。为何要学法?
周毫也是好言相劝。
自古以来,学习法律都是一件成本极高的事情。
属于投入大,产出不稳定,忙到头秃的职业。
在现实世界中有一句话:1000月薪招不来一名前台,却能招来十个律师助理。
诚然一名经验丰富业内知名的律师,能够拿到相当高昂的薪水,也是如今不多的能实现阶级跃迁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