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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未成年保护法》,没有到年龄的孩子犯罪是不会进监狱的,最多就是送进少管所关一阵子。

这一项明文规定颇受人们诟病,但也确实保护了很多人。

可有些犯罪分子甚至利用这个漏洞,故意引导年少不知事的孩子走上犯罪的道路。

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一旦犯罪的苦果酿成,那就是一辈子的业障,不可抵赖的亏欠。

这不是一句:他还是个孩子。能够抵消的。

十八岁的温阑并没有执着于向谢林讨要这个答案,他像是完成某种仪式,以一个故事,一个问题,结束了他有点特殊的成人礼。

当时谢林是怎么说的呢?

他以一种很平淡的语气说:天理昭昭,报应不爽。

温阑不反对也不同意,他从来不信命,他只信自己。

他讲的故事是一个悲剧。

那是一个有着聒噪蝉鸣的夏天,五岁的小朋友在大人午休的时候蹲在自家院子里玩一只花皮球。

大人们叫他不要乱跑,他就哪儿也不去,就蹲在院子里,正午的阳光照在小朋友的脸上,白嫩得反光。

城里的孩子养得水灵,一眼就能瞧出与乡下的瘦皮猴的区别来,这让小朋友与这个地方格格不入。

他是父母回家乡省亲,特意带来认认长辈的。

大人打着哈欠去午睡,而小孩子们精力充沛,从不午睡,他们趁着这来之不易的闲暇,成群结队地跑去玩游戏,撒下一地欢声笑语。

小朋友蹲在院子里,一会儿拔一拔小草,一会儿又跑去扑蝴蝶,一个人也是乐在其中,半点不羡慕别人成群结队。

粉雕玉琢的小娃娃自娱自乐,不小心用力过猛,皮球咕噜噜滚出了院子,他思量了一下距离,最后一脚跨出了院子,走进了他一生的深渊。

谢医生,你觉得怎样一件事情是可以从五岁记到十八岁,足足记了十三年?

特别喜悦和特别难受,你是哪种?

后者。

那现在的你是想好忘却了吗?

我不想忘却。

那样会很痛苦的。

奔出院子的小朋友遇到了三个人,他们穿得奇奇怪怪,嘴里还叼着烟,脚上碾着小朋友的花皮球。

小朋友看到这个场面,顿在了原地,感觉双脚灌了铅,就钉在地上发着抖,他害怕了。

三人当中的其中一人扔掉手上的烟,表情很不爽,偏头看到可爱的小团子时,他笑了,眼里是满满的恶意。

那是村里有名的混混刺头儿,小孩子们走路都会躲着他们,根本不敢惹。

小朋友似乎预感到了危险,用尽全力转头向家里跑,但一切已经来不及了,一个小孩子怎么可能跑得过三个成年人?

等他哭着喊出妈妈的时候,他已经被拖进了树林,明明……他离家也不远。

树林深处,时不时传出孩子的呜咽声以及少年的咒骂声,也许是他挣扎得太厉害,仨混混直接塞住小朋友的嘴随意施恶,这次他连哭都哭不出来了。

那个夏天,一个安静的午后,一个五岁的小孩被三个恶魔一脚踹进了深渊。

午睡过去,噩梦来临,父母慌张地寻找,最后找到人的时候,只看见幼童目光呆滞地躺在地上。

他身上的衣服沾了血,破破烂烂地盖在满身青紫的幼小身体上,那一刻,整个世界都暗下来了。

小朋友看见母亲,嗫嚅道:我……我……好疼……

再后来,满腔怒火的父母誓要讨个说法,一纸诉状告到了警局,最后因为犯罪年纪不够无法承担法律责任,只是去了一趟少管所。

但是,三个月后,三个小混混趾高气昂地回来,屁事没有,这如何能忍?

于是继续告,直告得自己家徒四壁,最后在一个雷雨天死在了一场雷火里,此事才算了结。

故事里的受害者一家死在了一场天灾,而犯罪的人却活得滋润。

这悲哀的世界,不幸的人永远不幸,好人总是比不得坏人好命,让人怀疑这世间的公理到底何在?

为什么被诟病,觉得羞耻的是受害者,而加害者却可以趾高气扬地炫耀,甚至于将这件事当作自己强大的谈资。

何其可憎!又何其可笑!

因果循环,报应不爽,到底何时才能等到?

人一旦思考起这些来,就会陷入一种无名的悲哀与无力中,最后陷入仇恨的怪圈中,极端的人会将它变成一个莫比乌斯环,永无止境。

谢林看着魏局,问了一个问题:未成年犯罪,不该受到惩罚吗?

魏局愣了愣,却没有立马回答,只问:为什么突然这么问?

谢林敛眸:这是我第一次见温阑的时候,他问我问题,而这个视频中,他再次问了这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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