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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七章 把姜明分而食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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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尊塔内。

姜明来到了这里。

其它全员也陆陆续续的来到。

姜明哥哥!清脆的声音带着无比的欢快,看到他的一瞬间,东方晨曦就飞扑而来,想要扑到他怀里,最终忍住了,只是拉着他的手臂微微晃着,一双大眼睛满是笑意的看着他。

姜兄!叶倾仙也走了过来,拱了拱手。

这些年怎么样?姜明冲着晨曦说的,却看向了叶倾仙。

很好呢,我正在为进阶中千仙界做准备。。东方晨曦高兴道,厉害吧!

确实厉害,需要帮忙吗?姜明道。

不需要,若实在无法突破,再请姜明哥哥帮忙。

哈哈,好!

姜明莫名的高兴。

叶倾仙只是微笑。

相比当初,无论是她还是东方晨曦,都有了翻天覆地变化。

特别是晨曦,经历过上次险死还生的劫难,已经非常成熟了。

平时基本上都是修炼。

可来到这里,就不自觉的表现出了小女儿姿态。

叶倾仙也不差。

她堪称一代绝世神女,只是出身条件比王烨还差,应该说差很多,却硬生生打入了仙道至尊聊天群,也已经说明她才情无双。

在加入大道群后,更是厚积薄发。

姜明有意的指点。

还有王烨无私的拿出推演的逆凡化仙铸就绝世体质的功法等等。

都让叶倾仙大开眼界,开始疯狂的吸收积累,破茧化蝶,只待一朝凤鸣九天。

比王烨更加低调的她,恐怕未来会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姜兄!鸿战身材魁梧,棱角分明,身穿暗金色长袍,低调奢华,自然而然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贵气,就给人一种贵不可言的感觉。

看到你,我的拳头就痒了。他攥了攥拳头,带着挑衅意味,似乎下一刻就要出手,可最后苦笑一声,恐怕我这个愿望永远都无法实现了。

谁说不是呢!洪易也走了过来,姜兄的成就,让我羡慕嫉妒,见他后,真的想要将他放在砧板上,一条条的解剖了。

我更想将他来一场烧烤。一身火红,头发都燃烧着火焰,眼中竖瞳的帝火笑道,我甚至做梦都在想,要是吃了姜兄,我会不会将他的天份弄到手?可惜在,这愿望永远无法达成。

我最想的是将他融合!一个黄金骷髅也走了过来。

他虽是骷髅,却没有给人阴暗,可怕,狠毒,阴森的感觉,反而有种圣洁感。

这就是黄泉。

从他的骷髅脸上,竟然诡异的能看出几分笑意:吃了血肉,吸收了灵魂,再将骨骼融合我身。嘎嘎,我就能完美的复制他的一切了,称霸大千界指日可待,可惜啊,梦终究是梦。

哈哈,姜兄只一个,这片刻功夫,就被你们瓜分殆尽,点滴不剩了!敖龙刚一出现,就大笑声声。

他身躯更加魁梧,头顶上长着两只血色龙角。

变异血龙,在他所在的世界,独此一份。

至尊聊天群中的老家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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