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闵慧看着满墙的芭蕾舞女,问道:你喜欢油画?
我喜欢印象派,特别是德加。这些都是临摹品,闲下来的时候我会画两笔,不是很专业啦。
画得挺好的。闵慧叉腰笑道,别谦虚啊,周如稷。
你不会觉得我很文艺吧?
只要你不嫌弃我不文艺就行。
一进门看见厨房里那张巨大的不绣钢流理台,和旁边整齐摆着的两排厨刀,闵慧以为自己走进了一间手术室。因为满墙的油画她又觉得走进了一间博物馆。美则美矣,只是缺少点烟火气。
那你闲下来的时候,除了下棋打牌玩游戏,还喜欢干嘛?周如稷问道。
搞点小设计。对了,我设计了一个手机软件,蛮有趣的,要不要玩?闵慧掏出手机,以前我不是做皮肤癌的早期识别吗,这个软件可以通过自拍皮肤上的黑痣来判断癌症的风险。
哇。周如稷眼睛亮了,我能试试吗?
可以呀,准确率挺高的呢。闵慧看了看他的脸,摇头,你好像没什么黑痣。
身上有、腿上有、屁股上也有。
她握着手机,哑然失笑。
就在这一瞬间,他脱下衣服,全身赤裸地趴在沙发上:来吧,每一个都扫瞄一下,我特别担心这些黑痣,万一是黑色素瘤呢?
第23章 白衣红裙
当然没有黑色素瘤。当初闵慧在观潮搞这个项目时,见过各种形状的黑色素瘤图片,做过各种放大对比解析,虽然见多不怪,但她仍然记得自己第一次看见它时,那种头皮一麻的感觉。
我只想让你验明一下正身。这是正面,然后他翻了个身,这是反面。
ok,你是个正常的男人,她拍了拍他的脑袋,快穿衣服,小心着凉。
我看见你第一眼就喜欢上了。
为什么?
我喜欢漂亮的女人。他一边穿衣服一边笑。
闵慧对自己的相貌是自信的,她从小爱美,生活中唯一的奢侈就是买衣服和化妆品。因为父亲是银匠,她喜欢各种精致的小首饰,不一定非要是真金白银,只要看中了就会千方百计地买下来。在家乡的小镇住着很多苗族的姑娘,闵慧从小看着爸爸用铁锤对着錾子反复敲打,做成各种银饰卖给镇子里要出嫁的女孩子:熔银、锻打、镶嵌、掐花——一整套做下来重达十斤,一个人做下来,往往需要几个月的功夫。小时候的她就坐在爸爸的身边看,有时候也帮着剪银片上的花样、或在锡模上她敲打,大概就是从那时起,喜欢上了一切银光闪亮的东西。
你的前妻漂亮吗?
漂亮。
也是医生?
舞蹈演员。
闵慧看着墙上的油画,忽然明白了什么:芭蕾舞?
对。周如稷看着她,你要介意的话,这些画可以摘下来。
用不着,挺好看的,就挂着吧。她笑了笑。
我本来也是个理工男,娶了她以后,就经常陪她去看歌剧、画展、被她熏陶出一身的文艺范儿。
至少你还能被熏陶出来,我可是不行的。
见过变色龙吗?我就是那种。你不用改变,我会渐渐向你靠拢,给我一两年的时间,我就能变成你的知己。周如稷坐到她的对面,慢慢地说道。
公寓楼一共32层,他们住在29层,屋里很安静,窗外星辰伸手可摘,就像住在天上。
蒂凡尼台灯发出橘黄色的光,幽幽地打在周如稷的脸上,五彩的玻璃给人一种怀旧的感觉。闵慧默默地凝视着他,心想,每个男人都有自己的套路,都是一道难解的数学题,辛旗有辛旗的神秘,周如稷有周如稷的古怪,为什么自己从来就弄不明白?
当初遇到程启让,第一眼也觉得是个不错的男人,英俊、沉稳、才华满满、是那一届华清毕业生的传奇。程序写得跟自己一样快,除了已婚,言情男主该有的品质全都具备。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着的道儿,也许就是心太软、面子薄……
我婚姻看似美满,其实非常地不幸。程启让说。
一切就是这么开始的。
不知不觉,闵慧陷入了沉思,直到周如稷一个响指将她唤醒。
你也许在想,我是不是在这个短暂的婚姻中扮演了什么丑恶的角色?他擦燃一根火柴,点亮了咖啡桌上一根手臂般粗的蜡烛,我没有,她也没有。我们是和平分手的,她人不坏,对我也好。结婚前,追她的男人特别多,她的同学要么嫁给了企业家,要么嫁给了官二代,只有她对金钱没有太高的追求,是个随和率直的女子,我是真心喜欢她,我们在一起,有过很多的欢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