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如果说一开始楚薇还只是拿着路寰当个稍微成熟点的小姑娘,多少存了点糊弄的心思,现在已经完全将她视作对等的合作伙伴,上升到互惠互利的程度了。
结束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楚薇主动提议道,路寰啊,一起去吃个饭吧?
工作完了一起去聚餐什么的早已成了业内不成文的规矩,正好路寰也饿了,当即答应下来。
今天辛苦大家了,我做东,不过还得让你们自己选地方。
楚薇也不跟她拉扯,非常爽快的点头,行,今儿我们就吃大户!
整个组上上下下一共二十多个工作人员全都去了,呼啦啦占据了半个餐厅,进门的时候把服务生吓了一大跳,还以为过来砸场子的呢!
工作组里都是年轻人,有共同话题的就聊几句,不想说话的就出去唱歌跳舞,气氛非常的热闹。
聊的时间越长,楚薇就越发的觉得自己应该跟这个姑娘打好关系。
她也曾经见过不少二代,官二代、富二代、星二代……
在路寰这个年纪的,甚至更大一点,二十多岁的,他们身上或多或少都会有些小毛病,比如说娇气,比如说傲慢,比如说高高在上。
然而从自己对面的这个姑娘身上,楚薇却完全看不到这些。
她坚信世界上没有绝对完美的人,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对方能够很好地掌控自己的情绪。
这种能力听起来似乎并不困难,可要想做到,却绝不容易,尤其还是在这个年纪。
她似乎已经拥有了成功所需要的一切因素:
家世、财富、容貌、个人能力……
可以这么说,只要路寰不自甘堕落,那么她的未来必定前途无量!
作者有话要说:嗯,这一章基本上就是展现了路寰的内心,以及表现她腹黑的一面。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不管是哪个领域,不管是哪个年代,只要想混得好混得开,不仅需要智商和能力,更重要的是情商!
路寰有能力,她的情商也很高,so……
她可是立志要做优秀星二代的人啊!
☆、第48章
司远的电话打过来的时候,刚好是《魅力》新一期出刊的时候。
路寰对专访引发的反响还是很满意的,因为大部分读者都表达了对她的敬佩、喜爱,以及同情。
路神好厉害啊,太坚强了,佩服你!
以后不这么坚强也可以哦,还有我们在背后支持你呢。
李元斌干脆去死好了,好端端的一个女孩子,差点让他毁了……
在干什么?司远问道。
看杂志啊,路寰满意的翻过一页来,就是我做专访的那个,你买了么?
司远飞快的将压在文件夹下面的杂志又往里推了推,然后若无其事的说,我不看时尚杂志的。
虽然隔着电话,他还是稍稍有点做贼心虚。
哦,路寰有点失望的点点头,觉得第二张照片似乎修的略过头,忘记了。
听到她明显失落的声音,司远一下子就后悔了,觉得不该死要面子,不过话已经说出口了,再改口也不是他的风格,只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
不过我刚好想去买一本。
路寰眨眨眼,你想看啊?
想!司先生再也不敢作茧自缚,于是回答的又快又响亮。
路寰挺羞涩的笑了下,不要浪费了,我还有一本样刊,这本就送你好啦。
司远暗自松了口气,又问,周末要不要去赏枫叶啊?
好啊,路寰答应的很爽快,还是御锦园?
对。
那我问下露露啊,你先别挂……
结果路寰刚问了高露周末有没有空,就难掩失落的对司远道,她说要排练,没时间。
司远再次松口气,然后翘着唇角安慰她,露露在十二月份不是有场挺大型的演出么,我们就不要打扰她了。
好不容易熬走了混血恶魔,这次路叔叔又不在家!!!关键时刻露露又不来!!!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双人约会?!
老天,你待我何其不薄!
周末一大早,司远就过来接人了。
小伙儿穿着一件笔挺的黑色羊绒外套,踩着棕色翻毛皮鞋,眼睛里洋溢着明显的愉悦,真是倍儿精神。
如果仔细看的话,不难发现,他的头发和眉毛也刚刚修理过,整个脑袋上都找不出一根乱糟糟的发丝。
十一月中旬的天气已经很冷,呼吸间都能看见清晰的白色水汽。